|
|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,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,5月27日,防城港市正式设立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。
1 k5 J% t0 o' ^" y# w9 X- e
+ ]) y2 |0 p; D7 [2 }( R 据了解,作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,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,研究部署、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;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;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;检查、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。
5 @0 Q) T/ K5 R) B8 U! Q, k4 u$ G0 c" x
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 |
|